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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粤剧院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
2024-05-08 11:56:54

根据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粤文旅非遗[2024]9号)的要求,广东粤剧院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在传承人自评,单位审核基础上,于2024年5月7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进行评估,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。(详见附件)

公示期: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。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实名向广东粤剧院信息资料部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20-87304947 ;电子邮箱:81714962@qq.com

 

附件:广东粤剧院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.pdf



 

广东粤剧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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