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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广东粤剧青年团决算基本情况说明
2017-09-18 00:00:00

一、部门职责

(一)主要职能

广东粤剧青年团成立于2005年8月,为广东粤剧院所属事业单位,不定级别,主要工作任务是:培养青年粤剧艺术人才、为粤剧教学实习和发展提供服务。

(二)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
广东粤剧青年团由于2016年进行院团重组,无实际演出工作任务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(一)本机构设置

广东粤剧青年团成立于2005年8月,根据《广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粤机编办[2012]204号)文件,为广东粤剧院所属事业单位,不定级别。
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截至2016年12月31日,在编人数为0人;合同工人数为60人。

三、部门决算表格

       广东粤剧青年团部门决算表

四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
(一)收入决算说明

2016年收入决算0.22万元,其中:其他收入0.22万元。

(二)支出决算说明

2016年支出决算0.22万元,其中:商品和服务支出0.22万元。

(三)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说明

2016年本单位无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。

(四)政府采购支出说明

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支出。

(五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

截止2016年12月31日,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。

五、专业名词解释

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护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