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部门职责
(一)主要职能
广东粤剧青年团成立于2005年8月,为广东粤剧院所属事业单位,不定级别,主要工作任务是:培养青年粤剧艺术人才、为粤剧教学实习和发展提供服务。
(二)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广东粤剧青年团由于2016年进行院团重组,无实际演出工作任务。
二、机构设置
(一)本机构设置
广东粤剧青年团成立于2005年8月,根据《广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粤机编办[2012]204号)文件,为广东粤剧院所属事业单位,不定级别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截至2016年12月31日,在编人数为0人;合同工人数为60人。
三、部门决算表格
广东粤剧青年团部门决算表
四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(一)收入决算说明
2016年收入决算0.22万元,其中:其他收入0.22万元。
(二)支出决算说明
2016年支出决算0.22万元,其中:商品和服务支出0.22万元。
(三)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说明
2016年本单位无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。
(四)政府采购支出说明
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支出。
(五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
截止2016年12月31日,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。
五、专业名词解释
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护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