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部背景
2016年广东粤剧院决算基本情况说明
2017-09-18 00:00:00

一、部门职责

(一)主要职能

广东粤剧院是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主要职责为承担粤剧表演、创作、研究、推动粤剧艺术发展。

(二)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
广东粤剧院在广东省文化厅的领导下,坚持“出人出戏出效益”的宗旨,在全体演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发挥粤剧文化引领作用,在剧院建设、艺术生产、人才培养、粤剧推广、和谐剧院等工作中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被评为“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奖”。2016年,我院两个演出团演出场次约180场,演出收入905万元。其中涉外演出的任务30批次,涉外演出人员160人次,演出地点涉及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斐济等国家和港澳地区。2016年,我们新创作了新编现代粤剧《还金记》,对《梦·红船》、《白蛇传·情》等多部剧目进行了修改提高并开展了国内的巡演活动,扩大了粤剧的影响力。同时,我院还拍摄了粤剧电影《柳毅传书》,计划2017年10月首映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(一)本机构设置

广东粤剧院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共计12个。人事室、办公室、财务室、演艺培训中心、宣传推介中心、信息资料中心、创作研究中心、粤艺中心、舞美设计制作中心,一团、二团共11个科级部门。广东粤剧青年团为广东粤剧院所属事业单位,不定级别。机构设置当年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。

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2016年在职人员年初205人,年未198人,人数减少原因是因为有人员退休、离职、去世等情况。

三、部门决算表格

广东粤剧院部门决算报表

四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
(一)收入决算说明

2016年收入决算7933.84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6070.30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216.85万元,事业收入905.50万元,其他收入741.19万元。2016年收入决算比2015收入决算增加了12.14%。

(二)支出决算说明

2016年支出决算7139.9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支出5276.61万元。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,基本支出3212.57万元,占60.88%,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1425.32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7.26万元,项目支出决算2064.03万元,占39.12%。2016年支出决算比2015年支出决算增加了19.84%。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精品剧目的修改提高、巡演等。

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276.61万元与年初预算3408.68万元相比增加1867.93万元,主要是由于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。

(三)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说明

2016年本单位无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。

(四)政府采购支出说明

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支出总额82.51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.51万元。

(五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

截止2016年12月31日,本单位共有房屋34516.47平方米,车辆6辆。

四、专业名词解释

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护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